热线电话:15822538118

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

主营: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律师咨询,天津**咨...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天津律师-乔满晟律师法律咨询(图)
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
7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其它
所在地区: 天津 天津
联系卖家: 宋律师 女士   QQ在线咨询184174301
手机号码: 15822538118
公司官网: www.tjqms.com
公司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静水道27号

天津律师-乔满晟律师法律咨询(图)

发布时间:2020-01-13 09:38:13        






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静水道27号(大寺法庭对过。

刑附带民事判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附带民事判能够申请强制执行,事附带民事判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与一般民事判强制执行是一样的。

  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裁定以及刑判、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静水道27号(大寺法庭对过。本所现有专职律师8名,高效、敬业的律师团队,在本所主任,全国人民调解员、市级宋春娇律师的带领下,天津律师,秉承“精于专业、诚于品德”的精神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提供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开形成了在民事、政府部门法务、金融、房地产、律事务、知识产权等多方面专业领域的服务范围.


解散后,未清即注销公司

  (1)公司解散应当经过依法清完毕之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没有经过清就注销登记的,导致公司无法清的,债权人主张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法应依法予以支持。





  (2)公司未经依法清就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都应作为清财产,不受讼时效、出资期限的限制。




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静水道27号(大寺法庭对过。本所现有专职律师8名,高效、敬业的律师团队,在本所主任,全国人民调解员、市级宋春娇律师的带领下,秉承“精于专业、诚于品德”的精神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提供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开形成了在民事、政府部门法务、金融、房地产、律事务、知识产权等多方面专业领域的服务范围.

公司申请破产后会怎样

  1、对破产案件的效果。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保、在短期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算。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算程序。





  2、对债务人的效果。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

  (1)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我国,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宣告前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的身份,就是破产人。所谓破产人,就是民事权利受到破产程序拘束的人。

  (2)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即成为由管理人占有、处分并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财产在归属、用途和处置方法上都服从于破产算的目的。破产财产作为一个财产集合体,受到破产法有关规则的保护。





  (3)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必须全部置于管理人的控制之下。因此,由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重整程序经破产宣告转为破产算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办理财产和事务的移交。破产宣告后,原则上应当停止破产人的业务活动。但是,继续经营有助于破产财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债权人利益的,人民院可以许可。




天津律师-乔满晟律师法律咨询(图)由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提供。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www.tjqms.com)是从事“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律师咨询,天津法律咨询”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宋律师。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宋律师女士 QQ在线咨询184174301
  • 手机:15822538118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静水道27号

电话:15822538118传真:022-58611610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 电话:022-58611610 传真:022-58611610 联系人:宋律师 1582253811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静水道27号 主营产品: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律师咨询,天津**咨询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乔满晟,欢迎咨询...